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上下联动制度

导语 此文是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上下联动的制度,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凡党组会议、委主任会议、委务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等研究确定的事宜以及委员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需上报结果和反馈意见的,要按时限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

  (三)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指导关系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定期联系和汇报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联系机关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财务处联系药具站、宣教法规处联系好宣教中心和《人口与生育》报社,科技处联系技术服务中心。

  (四)委机关各处室要围绕委员会中心工作,结合本处室职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委员会汇报,并与其他处室协调配合。

  (五)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的桥梁作用,主动协调处室关系,形成合力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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