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准生证

办事指南 > 兴安准生证
我要查询:
准生证办理准生证补办
兴安准生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9-08-18 18:35:27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

2.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

3.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

办理对象:

本地居住已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

办理材料

(一)夫妇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寸红底免冠夫妇合影照片1张。

(二)非本地户籍的须提供户籍地镇村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男女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三)特殊情况的签订《承诺书》。

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办事人在卫计委官网注册账号并登陆,点击一孩或者二孩生育登记申请选项。

2、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4、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5、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子女拟落户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计生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证件齐全且声明事项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本信息一致的,当场发放《生育登记卡》。

办理地点

一方户籍地或女方现居住地苏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兴安各区县市的街道办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证件齐全的即时办理;需进一步核实婚育信息的区内10个工作日内办结,跨省2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点击展开
反馈 提问